兒童視力保健

近視的定義

近視主要是由於無限遠的影像落焦成像在視網膜前所造成。就光學理論而言,原因可分為屈光或眼軸拉長造成,學童近視主要以眼軸拉長的軸性近視為主:

(一)屈光性近視 (學童少見 ):

角膜屈光度過大、球形水晶體核性白內障。

(二)軸性近視 :

一般學童軸性近視 :一般學童(國中小 ),眼軸每增長 0.37毫米,近視增加 -1.0D。(正常無屈光異常之成年人男性眼軸長約 23.5至 24.0 毫米,女性眼軸長約23.0至23.5 毫米 )。

近視的原因

(一)影響近視的因素影響近視的因素

先天(Nature,約 20%)及後天(Nurture,約 80%)因素兩類,或二者相互影響作用。

(二)近視發生的理論,較為學者接受尚未有絕對定論。

1. 視覺模糊說。
2. 視覺剝奪說。
3. 眼內網膜 dopamine異常說。
4. 鞏膜幹細胞分化說。
5. 眼球過度調視說 (假性近視說)。

(三)近視學生平均每年增加的度數(如表 2)

表 2 各階段學生平均每年增加度數

(四)高度近視併發症

一般近視度數超過 500 度以上時,稱為高近視易產生早年性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及黃斑出血、黃斑剝裂、後眼球後凸及黃斑退化等,甚至有10%的高度近視人口會因為近視併發症而導致失明。

近視防治

依據醫學實證,近視預防之措施對於尚未發生或前期童包括戶外活動及止長時間近距離用眼,具有預防近視之效果。

◎護眼六招

(一)每日戶外活動 2-3小時以上。
(二)未滿 2歲幼兒不看螢幕, 2歲以上每日不要超過 1小時。
(三)用眼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看書保持 35 -40 公分距離。
(四)讀書光線要充足,坐姿正確。 讀書光線要充足,坐姿正確。
(五)均衡飲食,天天五蔬果。
(六)每年固定 1-2次檢查視力。

近視診斷

一、學童及家長持幼兒園轉介單或視力不良通知至眼科醫療院所,予以驗光及測量(含矯正視力)及眼睛檢查。

  1. 依醫師判斷,對於疑近視病患或未散瞳之電腦驗光之球鏡度數為負值,在無禁忌或藥物過敏的狀況下,進行睫狀肌麻痺(散瞳)驗光。
  2. 備註:睫狀肌麻痺(散瞳)驗光的時機包括近視之初診、視力惡化、度數增加、需配鏡者或每年宜安排此檢查。另請參照「眼科醫學會睫狀肌麻痺(散瞳)驗光檢查說明及注意事項」給予家長學童說明。

  3. 點藥散瞳、電腦驗光流程:雙眼各一滴局部麻藥(按學幼童配合狀況選用)約10 秒後雙眼各一滴短效睫狀肌麻痺劑,第二劑距第一劑間隔 5 分鐘,第一劑 開始計算 30 分鐘後,觀察瞳孔是否放大至 6mm 以上,即可施行電腦驗光檢查,有配鏡需要者,進行自覺式驗光檢查。
  4. 散瞳電腦驗光之球鏡當量度數為負值即為近視。

 

二、醫師仔細填妥表單,包括有無散瞳、(電腦)驗光度數及診斷,給予需要之治療及衛教單張,叮嚀遵從醫囑的重要性。對於未帶視力不良通知單者,醫師可填寫與教育部版本相同之眼科醫學會版本通知單,給童家長交回學校。

近視矯治

對於已發生近視者,前述的預防措施效果仍不足以控制度數惡化,須搭配目前實證醫學證實有效的醫療方法,一為長效型睫狀肌鬆弛劑阿托平(atropine),二為角膜塑型鏡片,可減緩近視度數的惡化速度,避免高度近視發生,但這兩種此醫療行為仍須配套措施,以防止可能之併發症。針對使用長效型散瞳劑、配戴眼鏡、角膜塑型術及近視雷射手等矯治近視方法,分別介紹如下:

一、阿托平 atropine長效型散瞳劑:為目前實證唯一有效的藥物,但因會導致散曈畏光及視近模糊症狀,建議以低濃度為修先治療選擇。

  1. 使用0.01%阿托平眼藥水,每晚睡前一滴治療詢問並記錄日過敏症狀及畏光、視近模糊情形。
  2. 衛教養成良好生活用眼習慣,包括(1)日間戶外活動時每合計達 2小時,但須配套防曬如戴帽、太陽(變色)眼鏡等。(2)近距離活動中斷之用眼習慣,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3010)。
  3. 一個月回診時,詢問並記錄平日過敏症狀及畏光、視近模糊情形,如果況穩定,持續點藥,可三個月眼科檢查一次。宜每半年或一年散瞳電腦驗光檢查一次,度數穩定的治療之定義為每年增加在0.5D以下則維持濃度。
  4. 近視當量度數每半年增加0.5D者或每年增加1D者,顯示0.01%阿托平效果不佳,建議檢視並改善生活用眼習慣,或提高阿托平濃度。度數不穩定,如每半年或一年增加在0.5D以上,建議調高阿托平濃度順序為0.1%, 0.25%,0.5%最高為1%。
  5. 亦可先在陽光較不強烈的季節(如:秋、冬)給 0.5%,如能有效控制度數,夏季再給0.25%,觀察度數變化,配合季節(冬、夏)給予適當濃度。
  6. 注意其較為少見之副作用,如結膜充血、眼壓上升、口乾、頭痛、點狀性角膜炎,中樞系統干擾(罕見)等,可能引發急性青光眼的機率為兩萬分之三或更低 (多發生於老年人)。
  7. 在戶外、海邊夏天等紫光強的時候應戴帽或配太陽眼鏡,勿直視太陽或大太陽下打球等活動。
  8. 近視300度以上之學童,宜每年散瞳檢查視網膜周邊,及注意眼壓視神經盤凹陷之檢查。

 

配戴眼鏡

  1. 視力不良者影響日常生活,如看黑板瞇眼、近度數超過150度,建議配鏡(輔具)矯正,但須提醒學童及家長,眼鏡為輔具並非治療,度數仍會飆升。
  2. 有配鏡需要者,宜進行自覺式驗光檢查並試戴如無頭暈不適開立處方。
  3. 可搭配變色鏡片,也選雙焦或多可搭配變色鏡片,也選雙焦或多(+1.5D)。配鏡度數以遠視力全矯正為原則,如為低度(200度以下),建議近距離活動不須戴眼鏡,僅遠距離視力需求使用眼鏡;高度近視者可減度配戴;遠近之雙焦或多焦點鏡片適用於較高度近視或己在使用長效散曈劑有視近(看近)困難症狀,但這些光學鏡片都不太能有效控制近視度數飆升。
  4. 一般軟硬式隱形眼鏡以矯正看遠視力為主,亦無法控制近度數飆升。

 

角膜塑型術

  1. 角膜塑型術之矯治近視原理為利用硬式隱形眼鏡對弧度進行壓平,改變屈光度而得減少近視度數,故具有矯正及控制近視度數飆升的效果。
  2. 准許使用塑型鏡片的最低年齡限制應按衛生福利部規定辦理。
  3. 驗配塑型鏡片是醫療行為,只能由眼科專師施。於或視力矯正中心等處驗配,是違反醫療法的行為,也無安全保障。
  4. 眼科醫師評估患者球狀況後(如:屈光度、角膜弧及大小等因素),驗配角膜塑型鏡片,但須注意隱形眼併發症之產生:角膜缺氧、糜爛或潰瘍。

配戴期間如有下列異常狀況:

(1)紅眼、刺痛、灼熱感、乾澀、癢、畏光、異物感或流淚。

(2)角膜刮傷、上皮點狀缺損、感染、潰爛。

(3)眼瞼水腫。

(4)視力不穩定、光暈、眩光。

應立即停戴鏡片,並回診檢查,確認情況正常後方可繼續配戴。

近視雷射手術僅限於成年人,其僅在眼角膜表面切削改變屈光弧度,但無法改變近視眼軸過長之情形,近視眼的病底仍存在。

 

節錄自國健署 兒童視力篩檢及矯治指引